餐饮连锁企业的税务筹划三步法

某餐饮连锁企业直营店10家,加盟店多家,一年营业额万,利润万左右。公司的主要成本人员成本、房租成本、上游工厂原材料、兼职销售等,主要收入包括加盟费、下游采购原材料等。

一、解决兼职销售难题

该餐饮连锁企业原有50多个兼职销售,原来属于无底薪合作模式,提成高,没有发票提供过来,原来通过个人卡来发放,存在很大的风险。

建议方案:引入“爱税宝”平台,采用灵活用工模式,餐饮连锁企业不直接与兼职签订协议,而是通过“爱税宝”灵活用工平台,连锁企业与平台签约,平台再与兼职销售签约。通过这样设置有以下好处:

1、平台与连锁企业发生交易,由平台向连锁企业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

2、平台为兼职销售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按生产经营方式来扣缴0.6%的个税。

3、兼职人员收入按生产经营所得,无需参加年度个人汇算清缴。

4、连锁企业与员工不是劳动关系,无需交纳社保,也不是劳务关系,无需代扣代缴20%个税。

二、设立品牌管理中心

连锁企业的收入其中一部分是加盟费。原来采用的方式是要么用个人卡收款,要么用有限公司收款,前者存在税务风险,后者需要交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及个税。

解决方案: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的品牌管理中心,将原来的商标授权或转让到这家品牌管理中心来,以后收取加盟费或品牌管理授权使用费,统一使用这家品牌管理中心来收款。

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好处:

1、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

2、个税核定征收,只有0.5-2.16%。

3、一年万的话,税后可以到手万,比有限公司的形式多收入万!这对一个品牌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

三、设立采购中心

该餐饮连锁企业原来均是采用个人卡来款,收到款后再向第三方采购,销售给加盟店,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

解决方案:

成立一家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要求加盟商所有的采购均通过此采购中心进行合作。此采购中心同样是注册在税收洼地,采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方式。

这样做的优势是:

1、采购中心采用核定方式,核定后个税只有0.25-1.08%。

2、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

3、采购中心可以解决无票支出难题,无需成本票。

4、如果一家不够,可以多注册几家。

四、税收洼地有哪些政策?

目前全国有许多税收洼地,比如上海、浙江、山东、江西、河南等部分地区均有类似园区,采用总部经济模式,无需实地办公,无需到场,通过远程APP就可以远程开办。

政策主要有2种: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即可以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核定后只有0.25-2.16%。

2、有限公司先征后返政策。即可以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给予地方所得的部分奖励,最高可达80%,适合一般纳税人企业。

3、部分园区还支持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只有3.5%。

综上所述,连锁加盟企业需要改变商业模式,将品牌中心、采购中心独立出来,不仅可以解决原来采用个人卡不规范的风险,同时又可以起到合理节税作用。通过商业模式变更,可以让企业更加规范化,为下一步的融资扩张、发展上市打下基础。

延伸阅读:

从股权转让中看三种税负率的纳税筹划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模式成为企业的节税首选

利用税收洼地政策节税万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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