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兴去染发
但却因“过敏”让身体遭了罪
“美”事变“伤心”事怎么办?
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案情简介
王大爷(化名)今年60岁,眼见着自己满头白发愈发显老态,为能让自己看着年轻一点,他决定去李某(化名)经营的某理发店进行染发,经过几小时的染发服务,王大爷当时已经略感不适,但是问过理发师说是正常现象,所以也没太在意。没想到当天晚上不适症状越来越明显,头皮越来越痒,并伴有红肿现象出现,医院看病,经检查确诊为染发导致的毛囊炎,此后王大爷就一直治病,除吃药外,还打了两个多月的吊瓶。王大爷认为,理发店操作上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便将理发店经营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自己所有的医疗费用,并支付误工费、精神赔偿金等共计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争执不休。王大爷的女儿说:“当时我爸的脸肿的都变形了,眼睛也快睁不开了,那都不是我爸了!”但李某认为王大爷没有第一时间说明自己是易过敏肤质,理发店虽有责任但不应该负全责。王大爷一家因为心疼他受苦,态度一直很坚决,表示一定要理发店全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后,对症下药,心贴心的为双方讲述法律法规,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沟通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理发店老板李某当庭转账元,王大爷和李某终于握手言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染发等产品时需谨慎选择购买,在使用前做好过敏测试,经营者在销售时应根据产品安全使用警示说明提示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由于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安全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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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牛晓璇
编辑:张耀天
审核: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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